#律师谈明星代言涉传销公司是否担责# 明星代言涉传销的化妆品公司,要涉及的责任至少包括三个,除了产品质量,如果涉嫌传销或金融模式,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日前,大量群众举报称,“TST庭秘密”涉嫌传销,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监局查证后,判定其母公司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。该公司由张庭、林瑞阳夫妇成立,旗下微商品牌“TST庭秘密”,曾因烂脸、传销备受争议,却始终高歌猛进,此次被查后不少网友拍手叫好。
而查阅该公司官方发布信息显示,在过去几年,包括陶虹、林志玲、明道、蒋依依、海泉、方大同、何洁等在内的多个明星曾为该品牌站台,他们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?
律师认为,如果查实涉嫌传销,明星代言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代言,就是用自己的辛苦赚来的名气,兑现为一个品牌站台背书的价值,搞不好,就会透支自己的品牌价值,其实是得不偿失的。
实际上,所有的商品代言,如果这个公司出现重大违法事实,都可能涉及三个责任:
1、如果化妆品质量有问题,甚至产品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偏离,这方面消费者可以追究;
2、如果涉嫌传销,加盟商(参与传销者)可以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,追究代言人的责任;
3、若该公司还涉嫌金融模式,如果查实,这个法律可以追究。
而微商品牌“TST庭秘密”代言明星中,陶虹作为公司股东,身份相对特殊,所以,和那些明星代言要负的责任还不一样,应该还要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。
现在说这话也不晚,这世间哪有白拿钱的事?最主要的是,不是所有钱都可以赚的,要想平安赚钱,至少要记得:
“有毒的食不能吃,
有枪的林子不要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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